帐户的理解及知识点
在我国,外汇账户在银行开立,但是开立外汇账户的审批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内机构要开立外汇账户都必须先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凭外汇局核发的“经常项目(或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到银行办理开户。要注意的是,去外汇局办理审批之前,开户单位需要先明确两件事情:
第一,先确定开户银行。一般规模大的银行,在国际上的信用等级比较高,在国外的账户行、代理行多,办理结算、担保等业务比较便利,结算速度也快;规模小一些的银行往往费用上比较优惠,取得融资也容易一些,所以需要开户企业须详细了解各家银行的情况,加以权衡比较,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另外,银行会在如何去外汇局办理开户审批手续方面给开户单位一些实用的指导,有的银行甚至可以代劳,派专业人员替企业办好一切开户手续。
第二,要明确的事情就是要搞清楚自己需要开立哪种账户。我们国家实行的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可以自由兑换的外汇政策,所以外汇账户要以资金来源的不同加以区分,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放入结算账户,资本项下的外汇收入放入资本金账户。
所谓资本项目,是指投资、借款、发行股票等资本性的资金转移。与资本项目相对应的是经常项目,是指贸易、劳务、单方面转移等等。如果一个企业吸收了境外投资或向境外借款、在境外发行股票,就需要开立资本金账户或股票专用账户;如果有出口收入、境外承包工程收入、修理费收入、接受捐赠等等,则需要开立结算账户。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只是偶尔有小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是不能开立外汇账户的,这样的收入只能结汇———卖给银行。外汇局会根据不同单位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情况,给结算账户核定一个最高限额,账户内保留的外汇不能超过这个限额,超出的部分也要结汇。对资本金账户的限制是:账户累计收入不能超过外资投资总额或对外借款总额。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投资类账户开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国投资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外国投资者及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拟开户银行及开户金额、币种、账户资金用途等情况)。
2、非法人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证。
3、投资或承包合同和阶段投资计划。
4、外经贸部门对外资非法人项目的批复文件。
5、外国投资者委托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开户的, 应提供依法办理涉外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以上便是外汇帐户的理解及知识点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的同时想要了解更多外汇帐户资讯消息,可关注狩猎财经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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