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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香港与内地金融业态的比较分析

文章来源:银百川财经www.selluck.com 期货知识 2020-01-16 11:03:46 【野松】
在现行的制度框架内,两地的金融机构都应建构起更多形式的业务合作关系

  香港的混业经营相对发达,制度趋于人性化,适用灵活,投资者和整个市场的成熟度更高,更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核心理念,更符合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内地的混业金融则还需加大步子,脚踏实地做好相关制度建设,继续强化金融集团已有的业务合作关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实现真正的金融混业经营。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活动全球一体化趋势不断强化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热衷于多元化经营,并采取兼并收购等手段向其他业务领域渗透。伴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可以预期,混业经营将成为国际上各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的基本模式。从长远来看,中国金融业最终将融入全球竞争之中,与世界各国集银行、保险(放心保)、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于一身的金融巨头进行角逐,中国金融业实现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体制变革是必然的,也是可能的。本文先简单介绍金融混业的概念、香港金融混业的基本情况和内地金融混业的现状,再就二者之间的区别和优缺点做简要分析。

  金融混业的概念

  所谓金融混业,是相对分业而言的,实质上是指金融业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金融业的功能是以金融工具为载体实现的。依据金融工具的不同特点,在金融业内部可划分不同的子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基金业、期货业等。不同的金融工具可实现同一金融功能,因此,金融业内的各子行业在功能上有重合之处,正由于金融本身的这种行业分类的特点,所以在金融业就形成了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概念。金融分业、混业既涉及经营层面,又涉及到监管层面。就经营层面而言,即人们所说的金融分业经营与金融混业经营问题,这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内核;就监管层面而言,即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的问题,它涉及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金融混业经营的概念,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诠释:

  (1)狭义的概念。它主要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叉经营。(2)广义的概念。它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本文所指为广义的概念。

  香港金融混业基本情况

  具有品种繁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香港,已然成为众所瞩目的国际金融中心,其金融混业的发展、风险控制和有效监管上都有许多内地值得借鉴的地方。在香港众多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当中,持牌法团和注册机构的经营模式和受规管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代表香港金融混业的基本情况。在香港《证券及期货管理条例》中列举了包括证券交易和期货合约交易在内的十类受规管活动,持牌法团可根据香港证监会的条件规定,从事其中一种或多种受规管活动。而受金管局规管的认可财务机构(包括银行),如有意进行受证监会规管的活动,也必须同时获证监会批准为注册机构。作为认可财务机构的前线监管机构,金管局在需要的时候会引用相关证监会准则,以实现有效监督。

  在控制风险、保证金融安全上,香港选择了混业经营、分业监管。因为在差异化服务日益盛行的今天,市场注定无法进行统一监管,因为无法进行统一量化的规范,只能进行大方向和大原则性的指导。所以,香港核心监管思路是透过确保在尽可能极少监管的情况下仍能维持适当的市场监管,协助维持香港作为主要自由市场经济体系的地位,致力于在尽少干涉的同时,维持可接纳的国际金融监管水平,努力使市场开放、公平且有效,在权力范围内,致力确保金融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市场有序运转。

  内地金融混业现状

  分业经营的根基开始动摇

  虽然内地目前法律规定的仍是分业经营的模式,但是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内地已在政策上打破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业四业之间的资金壁垒,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业之间的合作与业务交叉有了明显进展,为下一步规范的混业经营奠定了基础。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得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得以相互融通,使得银行、证券、保险三业的资金可以直接流动、渗透和补充,这意味着内地分业经营的金融框架将会发生根本的变化。

  金融集团方式的混业经营

  金融集团是指至少涉足银行、证券和保险当中的两个领域的企业集团。它也是混业经营的一种方式,相对于全能制银行式的混业经营方式,此模式能通过设立防火墙将风险隔离在其特定机构,这在内地金融机构内控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是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模式。目前,金融集团在内地已有相当的发展。

  未来的发展方向

  按照最近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内地在不久的将来,要打破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业务相互割裂的局面,允许相关机构交叉申请业务牌照;放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准入,扩大行业对内对外开放;最大限度减少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具体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的管理,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自主开展业务与产品创新。

  香港金融混业与内地金融业态的比较分析

  由于所处发展阶段、发展背景及在世界金融市场中地位的不同,香港金融整体发展情况和内地存在着很多的不同。

  发展阶段不同

  目前,香港金融市场与内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市场越发达越开放,对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往往越宽松,所以香港在实践中基本属于混业经营、分业监管,包括不完全统一监管;而内地市场经济尚处初级阶段,金融增长方式正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虽有银行代销基金等混业经营的初级方式,甚至有类似平安综合金融帝国这样的金融集团的存在,但真正的混业经营模式并未系统形成,整体而言仍处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中。

  法律背景不同

  香港受英美法系判例法的影响较深,而英美法系的一大优势就在于成文法律较少,人性化设计,应用灵活。具体到金融监管上,对不同的市场参与者并不具体分类,持牌法团和注册机构可通过申请不同的牌照来参与竞争;而内地由于渊源于大陆法系,相对死板,遵循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经营模式和金融监管上明确分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期货业和各自对应的监管机构,虽然目前有交叉经营的趋势,但趋势暂时并未成为主流。

  市场参与者的自主性不同

  香港在开放式监管的背景下,市场参与者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若想尽可能多地参与金融活动,享受金融服务,只需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求申请相关牌照即可;而内地虽然如前所述,传统的分业经营的根基已然动摇,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模式已在发展,未来还可能打破行业壁垒,各行业交叉申请业务牌照,但就现行的体制而言,仍属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多元化的服务模式还未形成,市场参与者的选择面较窄。

  可以说,香港的混业金融在经历多年的发展和不断改进的情况下,与内地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优势,即混业经营相对发达,制度趋于人性化,适用灵活,投资者和整个市场的成熟度更高,更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核心理念,更符合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但同时也存在被不法分子抓住法律漏洞,扰乱市场次序的可能。内地的混业金融则还需加大步子,既不能仅仅停留在做表面文章上,也不能急于求成,脚踏实地做好相关制度建设,继续强化金融集团已有的业务合作关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实现真正的金融混业经营。

  综上所述,鉴于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金融一体化的发展不断加速,无论是香港的金融企业还是内地的金融企业,都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在与国外金融资本和金融企业集团一较长短之时,

  在现行的制度框架内,两地的金融机构都应建构起更多形式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内地逐步形成金融混业经营的态势并不断发展,在香港则加大混业经营的深度和广度,并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两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促世界金融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狩猎财经期货频道)

以上便是香港与内地金融业态的比较分析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的同时想要了解更多金融资讯消息,可关注狩猎财经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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