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熔断机制规则解读
指数熔断制度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在市场大幅波动时提供冷静期,有助于稳定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中金所发表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版和相关实施细则。 关于投资者应关注的股指期货的政策要点如下。 一、熔断标准为沪深300指数,阈值为5%、7%。 股价指数期货和股票市场的熔断机制以沪深300指数为熔断的基准指数,设定5%、7%的2阶段指数熔断阈值,上涨熔断。 基准指数触发5%熔断阈值时,停止交易12分钟,熔断结束前进行3分钟集合竞争,然后继续当天交易。 另一方面,如果在14:45以后触发了5%熔断阈值,在全天任意时间段触发了7%熔断阈值,则暂停交易。 二、股指期货价格波动限制相应调整。 股指期货每天价格的最大波动限制(即每天价格上涨的跌幅)是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格的7%。 基准指数比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上升或下跌未达到5%时,股指期货的价格变动被限制在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格的5%。 三、股指期货交易时间调整为与股票交易时间一致。 期间,为了保障现货市场熔断制度的一致性,股指期货开盘时间,即集合竞争时间为每交易日的9:25-9:30,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33333 连续竞价的交易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四、股指期货熔断不影响国债期货。 在产品范围方面,触发熔断时,股指期货的所有产品同时暂停交易(包括沪深300、中证5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但国债期货交易正常进行。 五、股指期货分割日下午打开盘后,不实行熔断制度。 目前,国内股指期货的结算价格按现货指标指数结算日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为了保证股指期货正常结算,指数熔断将在股指期货结算日下午1:00开市后停止实施。 具体来说,在1:00到15336000之间不再实施指数熔断。 二是上午实施的指数熔断最晚从下午13:00开始恢复交易。 触发指数熔断的情况下,交易所在网站上发表相关公告,通知熔断恢复交易或交易停止的时期,投资者必须密切注意交易所网站发行的信息,做好相应的业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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