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与场外衍生品市场比较
除了在买卖所买卖的衍生品外,全球衍生品还包括数量庞大、品种繁多的场外衍生品。据国际清算银行的调查结果,截至2007年6月,场外衍生品的名义价值达516万亿美圆,较2006年6月的370万亿美圆增长62.78%。
虽然买卖范围均增长疾速,但场内与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运转存在较大差别。在定价方面,为了满足个性化需求,场外衍生品买卖多为协商肯定,“量身定做”使得产品构造复杂多样,另一方面也使得产品活动性不高,招致产品较难正确估值,信誉衍生品就属此类。美国次货危机前,不少保险公司参与大量以债务担保债券(CDO)为根底资产的信誉违约互换产品买卖。随着危机全面迸发,保险公司面临亏损,如保险业巨头美国国际集团(AIG)2007年第四季度巨亏52.9亿美圆。
场内衍消费品则多数属规范化合约,产品构造简单,估值公道且活动性好。例如,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构造是线性的,并且其理论价值能够很准确算得,不存在计算办法上的差别。定价透明且准确是衍生品风险管理功用有效发挥的重要条件之一。
不只如此,场内与场外衍生品买卖承受的市场监管亦不同。由于场外衍生品买卖是由买卖双方经过直接协商来决议,双方以信誉担保或者交纳一定保证金担保履约,监管环境较为宽松。以英国与美国为例,两国均没有单独的立法来标准场外衍生品买卖,仅依托行业自律。不少场外衍生品组织发布了场外衍生品买卖的规范化协议。其中,国际互换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发布了衍生品买卖主协议。主协议规则了买卖双方的权益、义务、违约事情及终止条款,肯定了双方应恪守的市场惯例。主协议与就买卖特定条款而签署确实认函,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约。由于监管环境宽松,场外衍生品买卖的违约风险较大。
场内买卖则不同。以股指期货为例,股指期货买卖需要承受买卖所标准的市场监管,确保股指期货正常买卖和结算得到保证。目前,世界多数股指期货买卖所均树立起比拟标准、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通常包括价钱限制制度、保证金制度、逐日盯市、强行平仓及大户报告制度等。价钱限制制度的设置主要是避免市场呈现非理性动摇。虽然也有买卖所不限制股指期货价钱动摇,但普通会采取其它措施停止监管,如香港买卖所经过合理的保证金程度以及完善的保证金追缴制度来应对期货价钱的异常动摇。逐日盯市和强行平仓的设置,则有助抑止股指期货结算风险的积聚、蔓延,避免违约事情发作。
经过上述两方面的比拟,我们发现,场内衍生品多数属于活动性强且产品构造简单的规范化合约,产品容易停止正确估值,而且场内衍生品市场通常具有标准的市场监管,产品买卖和结算得以正常停止。能够说,场内衍生品买卖比场外愈加透明,但场外市场能够提供更多个性化产品与效劳。因而,场内与场外市场是互补关系而非替代关系,两类市场的共同开展,能够更深层次满足市场投资和保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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